2014年12月27日星期六

私想

問友人借書良久,趁一年未完快快把書讀完歸還。雖然作者的為人頗有問題,但他的某些想法還是挺過癮的。要是這本書的校對工作能嚴謹些,想必會更為可觀。


以下這篇說中了栗的心事,略略修改再抄錄如下:

Books help us enjoy life more and endure it better.

我從不鼓勵人在電影被媒體炒作得沸沸揚揚之際去看原著。這種趁熱鬧、看熱鬧的心理與所謂「理想的閱讀狀態」正好相反。

看電影與閱讀雖同是消閒活動,卻有本質上的分別。前者多是一種集體經驗和社交活動,後者則是一種獨處的方法和藝術。看電影是要「殺死」時間,閱讀卻是要學習怎樣跟時間做朋友。(留意影痴看電影不是為了要殺死時間,而是要殺死自己~~~)

電影為觀眾提供的,是奇觀和即時的滿足;文學訴諸讀者的想像力和耐性。文學是與現實的碰撞和對質,電影卻是對現實的逃避和否定。電影厲害,不僅因為它懂得怎樣以假亂真,更由於它有化繁為簡的本事。電影本來就是用來逃避現實的,我們批評荷里活的電影天真、幼稚,其實它的天真是骨子裡的世故,它的幼稚是計算準確的狡猾。看過電影之後再看原著,或者先看原著才看電影,通常都是減值而非增值的經驗──文學的可讀,乃建基於它的複雜性與曖昧性;而電影的可觀卻建基於它對複雜性與曖昧性的排斥。在這個意義上,兩者的生存狀態幾乎是對立的。
:) :( ;) :D :-/ :x :P :-* =(( :-O X( :7 B-) #:-S :(( :)) =)) :-B :-c :)] ~X( :-h I-) =D7 @-) :-w 7:P 2):) :!! \m/ :-q :-bd ^#(^

2 則留言:

  1. 回覆
    1. 比較像 confession :D
      不過我覺得自己似乎睇得太過份啦,剛看了今年第 265 齣,還打算今年內多看一齣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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