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

挖角

打工多年,終於一嘗獲挖角的滋味。

上週五出差回港,一開電話就見到舊阿姐的短訊,相約小敘。栗當然不會輕易露面,最後她同意用短訊交談。

其實不見面也知她想找栗回巢,但沒料到她提出的職位,竟然是栗從前十分嚮往,但自知沒能力應付的那個。

栗短時間內就拒絕了她的邀請,並向她提議另一位較合適的人選。沒料到她竟然叫栗考慮看看,還說以為栗想做回老本行。栗不知她為何有此想法,但最後還是一口回絕了,連價錢也不跟她談。不是栗清高,只是離開了就是離開了,就算做量地官也不願吃回頭草。

上述事情見怪不怪?接下來就應該拍案驚奇了。

話說今早和現任阿姐開會,聊著聊著就把整件挖角事件和盤托出。先旨聲明,栗不是耍手段,只是今次挖角事件可能關連到別組。栗不知道是否該把事情告訴那一組的組長,就找阿姐商量。

現在回想,這樣做未嘗不是明智之舉。辦公室人多口雜,與其由別個同事和阿姐說三道四,栗還是先發制人的好。

說到底,栗都不是沒有心計啊。
:) :( ;) :D :-/ :x :P :-* =(( :-O X( :7 B-) #:-S :(( :)) =)) :-B :-c :)] ~X( :-h I-) =D7 @-) :-w 7:P 2):) :!! \m/ :-q :-bd ^#(^

2 則留言:

  1. 你很有決斷力呢!
    我試過一次被挖角,那間公司出名chur,最後我也拒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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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當初走的時候就已經決定不再回頭嘛。
      有一天我離開現在這間公司,我會先休息一陣子,因為已經chur過了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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