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

請人

老板慷慨解囊,送了兩個「人頭」給栗,栗當然把握機會,登廣告請人。

招聘廣告貼在大專校院,反應理想,收到十封求職信。可是栗最近忙得要死,哪有時間全部面試?思前想後,決定先將筆試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傳出,讓應徵者先行完成筆試,再約見成績最好的三位。

筆試其中一題是翻譯題,要求應徵者將一段用中文寫的資料譯成英文。準備題目時,栗故意將其中兩項資料寫錯,看看有哪位應徵者能發現錯誤並作出修正。跟同事說起此「陷阱」時,他搖搖頭說:「你叫人翻譯又不是叫人做校對,哪有人會懷疑資料有誤?況且你故意弄錯的是數目字,那就更難發現了。」

事實上,今早陸續收到應徵者完成了的筆試,確實沒人發現資料有誤,全部照譯。臨近中午,栗已然感到絕望,但就在此時,栗收到其中一位應徵者的電郵,查詢是否要照譯有問題的資料。栗見到立即高興得跳起來,呼叫同事:「快來看!快來看!都說會有人發現到的啦!」而這位應徵者更發現到一個栗之前沒留意到的錯誤呢!如此細心的年輕人,必請無疑。(當然還要過老板那關……)

後話:下午才發現筆試的文件名稱串錯字,但十位應徵者有七位照將那個錯字搬到自己的檔案名稱,嗚呼~~~
:) :( ;) :D :-/ :x :P :-* =(( :-O X( :7 B-) #:-S :(( :)) =)) :-B :-c :)] ~X( :-h I-) =D7 @-) :-w 7:P 2):) :!! \m/ :-q :-bd ^#(^

4 則留言:

  1. 咁如果有睇開你網誌的應徵者咪有著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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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我通常都是賽後檢討,所以沒有著數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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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有發現,就證明他真的有理解過整篇文章的思路才去譯。 :-b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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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可惜最後她還是落選了,因為別人做筆試做得比她好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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