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魯福在《The Films in My Life》的第一章,提到隨著電影趨向多元化,寫影評的難度愈來愈高,參考價值也相對降低。來到今日,便利的網絡讓更多人可以對電影大放厥詞(包括小栗)。可能因為如此,所以網上愈來愈多奇評,看完讓栗哭笑不得。
例一:
一則關於【血觀音】的短評,說電影「用力過猛,為黑而黑」。電影分明就是要揭露台灣政界的黑暗面,不為黑而黑難道要為黑而白嗎?至於用力過猛之說,小哥大概是未見過風浪了,現在的力度栗還嫌不夠呢!
例二:
一篇文章寫道:「(大意) 如果(某位國際級巨星)肯演壞人會更好,不過他肯定不會演吧?」Erm ... 那位國際級巨星在影壇打滾了這麼多年,大部分人都知道這件事,以及背後的原因。這樣子自說自話,實有騙稿費之嫌。
例三:
寫作人在一篇網文的首段,謙稱自己看電影不多,「一年不過百來齣,五百以上的才真的叫多」。當然,一年看五百齣電影確實夠多,但真有人能做到嗎?扣除上班和睡覺的時間,每人每天才八個小時左右可用。現在的電影又普遍偏長,要每天投資二至四小時去看電影,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!(除非是不用上班?但何來錢買戲票影碟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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