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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

幸福 (Le Bonheur)

幸福的定義因人而異。有人要賺盡世間金錢,贏盡世人讚譽才感幸福;有人安貧樂道,只求一家人齊齊整整便感欣慰。安妮‧華達 (Agnès Varda) 在其 1965 年的作品【幸福】(Le Bonheur) 中,則展現了一種極富爭議的「平凡」幸福。


電影的主角是一對育有一子一女的平凡夫妻。二人恩愛,相處和睦,小孩又乖巧,日子過得溫馨愉快。可是,當木匠的丈夫愛家之餘,同時又愛上了一位在郵局上班的女郎。他對女郎的愛意,由精神上伸延至肉體上,最後他更向妻子坦言愛妻又愛她,無法割捨......

(劇透)當丈夫發表了上述一番愛的宣言後,悲劇自然在所難免。不過令觀眾驚訝的是,發生悲劇之後,丈夫並沒有受到任何懲罰,更能延續片初那份平淡的幸福,這教觀眾如何自處?

雖然有不少人批評導演這種做法不妥,有貶低女性地位之嫌,但細想就會發現,她在電影中的不批評其實就是一種批判,迫使觀眾反思丈夫的做法有何不妥,而片末展現的幸福又是否真的如初。

初看電影,大家可能一時間反應不過來,但細味下就會發現故事的威力,以及說故事的人的厲害之處。從 La Pointe Courte 看到 Vagabond,真的對安妮‧華達佩服到五體投地。

最後要謝謝豬仔借安妮‧華達的四碟裝給栗看(見下圖)。看完四齣電影連訪談片段,對這位導演又多了幾分欽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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